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间文化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说明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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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3/9 15:13:00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受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四川省教育厅委托,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间文化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说明及指南》即日起面向省内外发布。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报说明
(一)申报要求
(1)研究课题须切合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所列课题方向确立相应题目。课题完成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本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或音像制品,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间文化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研究成果归属本中心。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订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3)按照四川省社科联和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对课题申请单位与个人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请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严格把关,依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4)省教育厅及省社科联社科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附件1、2)
(三)申报起止日期
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
申报人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含“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报送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交至科研处102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cykyxmk@163.com,邮件主题词注明“申报姓名-2016年申报书”。
联系人:黄慧琳 刘茜
联系电话:85430294
二、课题申报指南
2016年度民间文化研究中心课题围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史研究”进行。非此范围内的申报课题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者可参照以下选题,自拟课题名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史的理论与方法
(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实录或研究
(三)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口述实录或研究
科研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