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举办四川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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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1/16 17:19:00
各院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四川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四川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为此次展演活动的一部分,省第八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提供智力支持服务科学决策为目标导向,以当前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整合研究资源,创新研究模式,打造研究高地,通过学科研究改进美学教育,促进美学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切实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一、研究重点
本届论文报告会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选题。
(一)基于树立和增强文化自信的学校美育价值研究。包括高校美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大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育人目标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与功能研究。
(二)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创新研究。包括因校因地制宜开设与拓展任意性艺术选修课程,创新课外艺术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并实施学分管理,加强艺术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渗透与融合等方面的研究。
(三)专业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研究。包括依据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等调整专业设置,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设文化强国的契合度,创建协同育人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四)高校艺术教育服务社会的路径及实施研究。包括高校艺术专业师生深入中小学和社区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实践活动,高等学校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建立中小学对口援教与实习基地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与研究。
(五)高校艺术社团及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研究。包括高校学生艺术社团的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与品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融入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理念与实践等方面的研究。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需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二)参加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4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4年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全国、全省历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三)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8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4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形式。论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四)论文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一)报送数量:学生总数在0.5万以下的学校可报送2篇论文,然后按每增加0.5万学生可增加1篇,以此类推。各校论文总量不超过8篇,专业艺术院校或设有艺术院系的普通高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增报2篇。其中:甲类论文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
(二)论文须经学校组织评选推荐,按相关要求由学校统一报送,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论文。论文申报者应填写《四川省第八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申报书》(见附件6),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三)参加对象: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送时间:2017年4月28日 前将申报书、论文纸质文档及电子档交科研处。
科 研 处
2016年11月16日